A. 石斛屬於食品還是葯品
這個是屬於,葯食同源的的東西,是食物,是很好的滋補品,可以在昌弘的,也可以自己去了解下。
B. 關於鐵皮石斛是否可以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求助
肯定不能,
鐵皮石斛
是中葯材,不能添加到普通食品中。衛計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質名單》里也沒有鐵皮石斛這種物質。
C. 商標分類表中石斛是屬於哪個類別
第三十一類- 穀物和不屬別類的農業、園藝、林業產品;活動物;新鮮水果和蔬菜;種籽;草木和花卉;動物飼料;麥芽。
【注釋】第三十一類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經製作的田地產物,活動物及植物,以及動物飼料。本類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木材; ——未加工的穀物; ——待孵蛋; ——軟體動物和貝殼類動物(活的)。本類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養物和醫用水蛭(第五類); ——動物用膳食補充劑(第五類);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類); ——人造魚餌(第二十八類); ——米(第三十類); ——煙草(第三十四類)。
【3101 組】未加工的林業產品【3102 組】未加工的穀物及農產品(不包括蔬菜,種子)
【3103 組】花卉,園藝產品,草木
【3104 組】活動物
【3105 組】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
【3106 組】新鮮蔬菜
【3107 組】 種子
【3108 組】 動物飼料
【3109 組】麥芽
【3110 組】動物棲息用乾草等製品
D. 以石斛為主要原料配製石斛酒屬於非法添加嗎
以石斛為主要原料配製石斛酒是否屬於違法,要看是否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127號)規定進行生產和備案,食品添加劑使用者應對生產加工的食品和該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添加劑的作用和使用量等事項按許可管理職責劃分到相應的省、市、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登記備案,對使用新品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者應在購買後15日內進行備案,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經備案的食品添加劑。
未經備案的以石斛為主要原料配製石斛酒則屬於非法添加。
使用添加物質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申請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物質使用備案表》(1式2份);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即法檢報告);進口添加劑,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衛生檢驗檢疫證書。
5、有效進貨單據(即發票)。
6、添加劑的包裝標簽。
7、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新品種的食品添加劑,應當在使用前索取省級以上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並在備案時提交報告復印件。
8、首次備案的企業:需要提供企業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人員等直接責任人簽訂的責任書復印件。
E. 在食品中加入葯物的違法生產加工行為,違反什麼法律法規
http://www.ypfg.net/html/zcsp1/03122362008.html
http://www.ypfg.net/html/zcsp3/051M432008.html
《食品衛生法》第十條明確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葯物。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以及作為調料或者食品強化劑加入的除外。」
《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按筆劃順序排列)
人參、人參葉、人參果、三七、土茯苓、大薊、女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貝母、川芎、馬鹿胎、馬鹿茸、馬鹿骨、丹參、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門冬、天麻、太子參、巴戟天、木香、木賊、牛蒡子、牛蒡根、車前子、車前草、北沙參、平貝母、玄參、生地黃、生何首烏、白及、白術、白芍、白豆蔻、石決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證明)、地骨皮、當歸、竹茹、紅花、紅景天、西洋參、吳茱萸、懷牛膝、杜仲、杜仲葉、沙苑子、牡丹皮、蘆薈、蒼術、補骨脂、訶子、赤芍、遠志、麥門冬、龜甲、佩蘭、側柏葉、制大黃、制何首烏、刺五加、刺玫果、澤蘭、澤瀉、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羅布麻、苦丁茶、金蕎麥、金櫻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黃、枳殼、枳實、柏子仁、珍珠、絞股藍、胡蘆巴、茜草、蓽茇、韭菜子、首烏藤、香附、骨碎補、黨參、桑白皮、桑枝、浙貝母、益母草、積雪草、淫羊藿、菟絲子、野菊花、銀杏葉、黃芪、湖北貝母、番瀉葉、蛤蚧、越橘、槐實、蒲黃、蒺藜、蜂膠、酸角、墨旱蓮、熟大黃、熟地黃、鱉甲。
F. 鐵皮石斛粉能作為配料加入食品中嗎
鐵皮石斛暫時只能做葯品和保健食品原料,還需要提供人工栽培證明,比較麻煩。鐵皮石斛原球莖現在徵求意見,到時候就是新資源食品,「昊斛」可以添加進食品。
G. 石斛和什麼吃會引起食物中毒
食用石斛時,為了保證吸收效果,最好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不要吃發物,所謂「發物」,是指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誘發舊病。如姜、薤、韭、羊肉、香菇、川椒、胡椒、辣椒等,多食發熱,凡陰虛內熱,痰火內盛,津液耗傷者忌之。
H. 鐵皮石斛可否作普通食品生產原料
在「鐵皮石斛」被批准為「新食品原料」或普通食品之前,不可以
I. 石斛是葯食同源嗎
葯食同源是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部門根據中葯材 的安全性、穩定性、可靠性一起制定的既可做葯材入葯、又可作為普 通食品食用的中葯材目錄。根據《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的規定,鐵皮石斛還未被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葯品 的物品名單,而是被列為「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